原告向法院訴稱,其經注冊商標注冊人的許可,有權使用上述注冊商標,并有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商標侵權投訴和訴訟。京東公司及關聯公司晶東公司未經許可使用了“多快好省”商標,侵害了其商標專用權。
越秀法院經審理認為,涉案注冊商標中的“多快好省”一詞本身系有固定含義的詞匯,字面含義為數量多、速度快、質量好、成本省,公眾可以在該含義上使用該詞匯。京東公司與晶東公司將“多快好省”與自身的商標標識“JD.COM 京東”結合使用,意在表達其提供服務的質量、品質。“多快好省”屬于描述性使用,未起到識別服務來源的作用,客觀上也不會造成消費者對服務來源的誤認和混淆,故不構成對多快好省公司涉案商標專用權的侵害。遂判決駁回原告多快好省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。宣判后,雙方均未提出上訴,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。
該案承辦法官表示,他人將注冊商標中表示商品質量、功能等特點的標志用于描述商品質量、功能等,而非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,構成正當使用,不屬于商標侵權。如本案中的 “多快好省”標志,其固有含義為“數量多,速度快、質量好、成本省”,可以直接用于描述商品或服務的質量與品質。京東公司在使用“多快好省”的同時,均與自身的商標標識“JD.COM 京東”結合使用,且突出使用了自身商標標識。京東公司的使用行為系出于善意、使用方式合理、不會導致公眾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產生混淆,屬于正當使用,不構成商標侵權。